网站首页 政法动态 平安宿豫 法治宿豫 通知通报 他山之石 法律法规 | 今天是:
    首页 > 通知通报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宿豫区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责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工作机构。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区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机关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综治办)合署办公。2014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履行好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的职责。具体职责主要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省、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承办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八)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十)指导镇级政法委、综治办工作。

(十一)办理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综治办、依法治区办、涉法涉诉信访办、国安办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在提升综治工作绩效上下功夫。2016年, 确保三级平台规范化运行率达95%以上、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75%以上、公众安全感达97.5%以上、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达88%以上、治安问题有效解决率达90%以上、晚上小区巡逻率达97%以上、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确保万人八类刑事案件发案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压降率、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等指标进一步优化。

 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上求突破。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效发挥法治在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建立规范的行政运行机制,围绕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事项、电子监察“三个全覆盖”目标,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优化行政服务机制,按照中央简政放权最新指示和深化改革创新的部署,确保重大社会风险评估事项达标95%,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调优政府结构,简化行政审批,着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

三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改善民生上求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以“人大权力监督、政法委执法督查、纪委党风廉洁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法机关内部监督、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舆论监督”的“六位一体”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档案和案件评查专业机构。规范执法行为,抓住人民群众意见较大、反映较集中的执法问题,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杜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问题;建立健全执法案件评查和执法人员执法档案机制,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司法民主,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和认真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案件审理,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和权威性。深化“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在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便民利民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涉法涉诉、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等救助工作机制,确保每年设立救助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专项救助金,用于解决一大批诉求合理、经济困难、案情复杂的情理之外法理之中的当事人司法救助问题,更好地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在夯实法治基础、深化创建上求突破。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创建活动,使法治建设的内涵延伸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着力完善区、镇、村三级政法综治平台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表达通道;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加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及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度探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方式、途径,真正把法治建设的过程变为惠民安民的过程,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五是在开展“政法护航”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上求突破。做好“两访两帮”、“百名干部帮百企”、“我为企业办实事”等工作,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政法护航”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打造全省法治建设先导区。

六是继续打造国安亮点,争创一级国安办。是根据《县区国家安全办公室业务工作综合考评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厅基层实体化“国安办”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扎实工作,按照《宿豫区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重点项目2015年度推进计划》年内建成一个省级“反邪教警示教育示范点。提高技术装备,打造亮点,争取早日获取有价值线索,争创一级国安办。

七是深入开展排查摸底,从源头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工作贯穿于积案化解始终,对新发现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列入清理化解范围。要坚持调解优先,抓好源头控制,在减少存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增量。

限定化解时限,采取领导包案措施,进行责任倒逼,穷尽化解办法,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主动抓”的局面。继续加大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缠访闹访依法处理打击到位。

四、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表中包含了区委政法委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政府税收财力补助收入596.28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28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9.55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政法委各部门正常运行所支出的办公费、物业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费等公用支出;项目支出446.73万元,主要是国安经费、专职保安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法治创建经费、平安创建经费、涉法涉诉救助经费等政法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

2016年,宿迁市宿豫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租车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使用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1.“三公”经费安排6.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与2015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相同。

2.会议费1.5万元,与2015年持平。

3.培训费2万元,与2015年持平。

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
文件类型: *.zipb49a29a2e59fa5c2aa8c032a68888c16.zip (14.12 KB)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08 平安法治宿豫网  投稿信箱:syqwzfw@126.com
苏ICP备10223115  联系电话:0527-8446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