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工作机构。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区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机关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综治办)合署办公。2014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履行好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的职责。具体职责主要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省、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承办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八)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十)指导镇级政法委、综治办工作。
(十一)办理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综治办、依法治区办、涉法涉诉信访办、国安办
三、部门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宿豫区委政法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考虑我委实际情况,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2014年部门决算。
四、2014年度宿迁市委政法委收支决算总表
2014年度宿豫区委政法委收支决算总表中包含了宿豫区委政法委本级的收入和支出。
(一) 收入决算
财政拨款收入625.37万元。
(二)支出决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37万元。
五、2014年度宿豫区委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
2014年,宿豫区委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25万元,决算支出24.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30万元,当年共安排接待35批次、383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29万元;会议费支出7.26万元;培训费支出2.33万元。“三公”经费相较上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把经费支出关。
附件:1、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明细表
3、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表